Q1:区块链金融的应用方向存在哪些潜在风险?
- 技术安全——密钥的丢失或泄露会导致客户信息流出;底层技术依赖的第三方开源平台,其可信节点管理、数据隐私保护、适应业务需求等存在风险;区块链系统难以兼顾业务对安全、性能与效率的多重要求;智能合约因具有强制执行与实时结算的特性,其代码漏洞可能造成业务系统的紊乱。
- 网络安全——可信节点可能被攻击;信息可能被泄露,如之前提到的密钥丢失与智能合约漏洞;区块链交易协议及程序也会存在某种欺骗现象,若在交易过程中被忽略,将造成不可逆影响。
- 操作运行——首先是系统设计,如金融交易、业务管理、风险预警等系统,若开发时存在漏洞,会引发操作风险;另外,其他的人为操作风险也可能发生。
- 监管治理——区块链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相对空缺,导致无法可依,且存在区域执法差异;再者,我们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安全标准;其次,监管体系不对称,监管对象模糊,中国采用分业监管,区块链的特性使其不仅需要金融监管,也需要技术监管;最后,区块链金融的应用探索与安全监管存在矛盾性,其技术本身包含躲避金融监管的属性,而金融审查又需要足够权限,推进跨链融合具有难度。
Q2: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有哪些?
- 红头文件——最近的内容是 2018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这是第一次把“区块链”三个字放在了红头文件中,我国对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秉承着明确态度,严厉禁止区块链名下的数字资产、虚拟货币、ICO 等变相非法集资行为。其他文件包括 2013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防范各类以 ICO 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2017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8 年 1 月发布的“关于防范境外 ICO 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2018 年 1 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司法部门的通知——最近的内容是 2021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其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提到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其他内容包括 2021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意见二”。
- 法律法规——如 2017 年 6 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9 年 2 月网信办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2019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密码法、2020 年 3 月央行发布的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2020 年 12 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以及 2021 年 6 月最高法发布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Q3:区块链金融领域的投资人应如何做好风险防范?
- 关注监管机构和司法体系对于区块链金融方面的红头文件、监管思路、法律法规的出台、更新和变化——包括网络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的发布和更新、区块链金融的监管和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 技术发展法无禁止即可为,金融领域法无授权不可为——技术发展要打破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规章,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大胆创新;而区块链金融从业者要多咨询监管机构和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免创业、创新触碰硬性的法律法规而伤及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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